盛大金禧的员工违法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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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个问题:

1 、本月初,有朋友向我咨询,自己和家人在盛大金禧投资了几十万,现在合同到期,但是公司却没办法兑付本金和利息,这个钱还能要得回吗?随后还以玩笑的方式跟我说,逃过了某大的理财坑,却没想到又被这个公司给套牢了 。

2、随着近期媒体的相关报道,又有同学问我,自己的女朋友就是盛大金禧的员工,如果相关部门查下去,会不会坐牢?

带着这几个问题,和大家共同探讨如下:

一、相关媒体报道——该公司至今未获得从事融资业务的金融牌照 、负责人失联、未兑付的投资款总额190多个亿、未兑付人数超过十万人,以及分期兑付 、以酒抵债。

2022年11月22日,澎湃新闻

以《湖南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资,警方已介入》为题报道,2011年注册成立的盛大金禧,在民间投融资领域从事“中介服务 ”,多年来以14%左右的“年回报率”吸引客户投资。在盘继彪失联之前的11月初,许多客户未能收到“分红”,也无法取回本金 。据盛大金禧多名管理人员透露,未兑付投资款的客户超过10万人。该公司执行总裁解博士(人名)近日答复客户代表时证实,未兑付的投资款总额有“190多个亿 ”。

陈祥东(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)向澎湃新闻明确表示,盛大金禧至今未获得从事融资业务的金融牌照 。至于它在香港借壳上市后是否取得香港金融牌照,陈祥东表示正在调查,“初步判断,香港的金融牌照应该也没有拿到”。

2022年11月23日,红星新闻

以《盛大金禧疑似暴雷、老板失联!未兑付资金近200亿》为题报道,盛大金禧疑似爆雷的消息传出后,11月19日,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《盛大金禧公司关于良性清退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》。 。 。与此同时,盛大金禧还发布了一份《自主良性清退建议方案》,提出在投资款的兑付顺序上,充分考虑“先老后少”“先小后大 ”的原则。清退筹备期预计12个月,对65岁及以上年龄的客户,以及65岁以下应退本金不超过3万元的客户,于2023年12月起正式兑付,最长分48期兑付完成,每期不超过1万元;对于其他客户,则在2024年12月起兑付,最长分36期兑付完成,每期兑付也不超过1万元。 。。。 。上述方案还提出了“以资抵债”办法:客户可选择用现有的赖永兴酱酒产品兑付。

二、因资金链断裂,无法还本付息,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分析。

1 、盛大金禧主要负责人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公司负责人(失联)还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。

观点来源1:最高人民检察院第64号指导案例——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。要旨:

单位或个人假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之名,未经依法批准,归集不特定公众的资金设立资金池,控制 、支配资金池中的资金,并承诺还本付息的,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

案情节选:

因资金链断裂,望洲集团无法按期兑付本息 。截止到2016年4月20日,望洲集团通过线上、线下两个渠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4亿余元,未兑付资金共计26亿余元,涉及集资参与人13400余人。其中,通过线上渠道吸收公众存款11亿余元。

指导意义:1、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是商业银行专属金融业务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,这是判断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合法与非法的基本法律依据 。任何单位或个人,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,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,面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均属非法。国务院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》进一步明确规定,未经依法批准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、变相吸收公众存款、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必须予以取缔。

2、金融创新必须遵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不得触犯刑法规定 。

金融也需要发展和创新,但金融创新必须有效地防控可能产生的风险,必须遵守金融管理法律法规,尤其是依法须经许可才能从事的金融业务,不允许未经许可而以创新的名义擅自开展。

观点来源2: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(2018)湘刑终7号判例——颜俊 、颜鹏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(常德津市中亿佰联案)。

案情节选:

颜俊先后成立了津市中亿佰联公司、安乡君毅公司 、安乡宏鑫公司、汉寿君毅公司,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,以提供居间理财服务为名,采取签订居间理财协议、借款合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,通过上述四家公司共向罗某4等531名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人民币16184.4万元 。之后,颜俊将上述非法集资的资金在不同公司进行流转,用于归还其本人民间借贷及支付高额利息 、挥霍性投资、支付非法集资利息、购置资产 、维持非法集资平台运转等。截止案发,颜俊共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人民币8632.362万元。

审判观点:

颜俊(公司负责人)虚构事实 、隐瞒真相,通过设立公司非法集资,将所吸收的资金用于归还本人民间借贷及支付高额利息、挥霍性投资、购置资产,并在资金链断裂后逃离外地,其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。

2.盛大金禧员工同样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

观点来源: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(2018)湘刑终7号判例——颜俊 、颜鹏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(常德津市中亿佰联案)。

案情节选:被告人雷丽萍作为津市中亿佰联公司的业务员,

协助颜俊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1924万元,造成损失人民币636.842万元;

被告人刘仕君作为津市中亿佰联公司的会计及业务员

,协助颜俊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220万元,造成损失人民币79.514万元; 。。。

被告人宋莲平作为安乡宏鑫深柳分公司的业务员

,协助颜俊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403万元,造成损失人民币364.33万元; 。 。。

被告人项跃新作为汉寿君毅公司的业务员

,协助颜俊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1305.5万元,造成损失人民币1206.665万元;

被告人王美林担任会计

的汉寿君毅公司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4484万元,造成损失人民币3191.953万元。

判决节选

:六、

被告人项跃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

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;七 、

被告人雷丽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

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,缓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; 。。。九、

被告人宋莲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

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; 。。。十一、

被告人王美林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

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十二 、

被告人刘仕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

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。

三、已经投资的钱,还要得回来吗?

除了上述已经提到的公司主动提出的分期兑付、以酒抵债之外,作为投资受害者,

还是可以追回部分资金的,主要的渠道有:

1 、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对盛大金禧现有财产的查控、登记、造册按债权比例偿还;

2 、公司主要负责人退赔赃款,以及后续相关部门追赃所得;

渠道1 、2的依据:最高人民检察院第64号指导案例——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判决部分

:在案扣押冻结款项分别按损失比例发还;在案查封、扣押的房产、车辆 、股权等变价后分别按损失比例发还。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。

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(2018)湘刑终7号判例——颜俊、颜鹏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判决部分

:十三 、对公安机关查封、冻结、扣押的涉案财物,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缴,按比例分别返还集资参与人 。

3 、公司对外的投资及债权等。

后记

在此之前,我主要的关注点都放在民事案件的再审和抗诉系列,近一个星期在看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中的民事监督部分时,刚好看到第64号指导案例,和这次盛大金禧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,加上此前周围同学、朋友们的一些咨询和疑惑促使我写跨领域的这一篇。

李小虎

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

专注民事案件再审及抗诉,已办理民事再审、抗诉案件二十余宗 。

1.代理李某 、易某1诉易某2继承纠纷抗诉,湖南省检察院提起抗诉,后法院改判;(2020年)

2.代理王某诉某公证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再审,湖南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;(2021年)

3.代理黄某诉金某等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再审,湖南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;(2016年左右)

4.代理李某诉祝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再审应诉,衡阳市某区法院驳回再审申请;(2018年左右)

5.代理李某诉全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再审控告(程序违法),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撤销再审裁定;(2019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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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dmin 2026年07月03日

    我是铭创号的签约作者“admin”

  • admin
    admin 2026年07月03日

    本文概览:几个问题:1、本月初,有朋友向我咨询,自己和家人在盛大金禧投资了几十万,现在合同到期,但是公司却没办法兑付本金和利息,这个钱还能要得回吗?随后还以玩笑的方式跟我说,逃过了某大的...

  • admin
    用户070312 2026年07月03日

    文章不错《盛大金禧的员工违法吗》内容很有帮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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